內蒙古4少年突發奇想將長椅橫放共享電單車上打造四人座,集體坐上騎行上路,因危險行為遭民警約談進行安全教育。 長椅橫置共享電單車上 4少年馬路上搖晃前行 綜合內媒報導,內蒙古呼和浩特街頭8月1日出現離奇一幕,4名少年將一張長椅橫置在共享電單車上,而4人則集體坐在長椅上於馬路中央搖搖晃晃前行,十分驚險。 少年年齡不足16歲 自曝平衡秘訣 警方事後指出,4名少年均剛由小學升讀初中,年齡不足16歲。8月8日,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隊新城大隊已約談涉事少年及其家長進行安全教育,其中一名少年交代稱,長椅是撿回來的,當時體重最重者坐在中間保持平衡,體重較輕者則分坐於兩側。 未滿16週歲不得駕駛電單車 家長須承擔監護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駕駛電單車須年滿16周歲,且嚴禁超員,以免車輛重心偏移導致失控。《民法典》亦列明,未成年人騎行造成他人損害的,監護人須承擔侵權責任。警方提醒家長應切實履行監護職責。 簽署安全承諾書 承諾杜絕危險行為 最終,4名未成年人及其家長在民警見證下共同簽署《安全承諾書》,承諾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杜絕危險騎行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