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因應終審法院的裁決,建議立法增設「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令同性伴侶關係在法律獲得承認。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政制及内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留意到有報道引述包括岑子杰等個別人士的意見,認為政府要求同性伴侶須先在海外註冊,將對同性伴侶造成很大困難。 曾國衞強調,法院裁定政府未有履行積極義務設立替代框架,以法律承認同性伴侶的關係,是指一段既承諾並穩定的關係,如果是一段既不承諾又不穩定的關係,承認根本無從說起,更遑論要賦予他們特定的權利和義務。 曾國衞說,政府現時建議承認在其他國家或地區依法成功登記的同性關係,好處是有一套較為清晰、可供驗證的準則,認為較可行同時減少對登記人造成的不便。他說,現時世界上有超過30個國家或地區都設有同性婚姻或伴侶的登記安排,部分甚至可在網上登記,相信對一般人不會構成太大的困難。 曾國衞補充,如果要由當局核實有關關係,或需要求登記人提供生活照、雙方一起生活的具體證明,甚至在有可疑的情況下查看出入境紀錄等,在登記人眼中,可能會成為對他們私人生活上干擾,但作為負責任的執法人員,當局別無選擇。他奉勸公開發表言論的人士,以負責任和深思熟慮的態度進行,強調不切實際、會為同行人士帶來不良或不利影響的言論,不但於事無補,甚至可能有害而無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