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國正式通過將同性婚姻合法化,是泰國法律一項具歷史意義的重大突破。這次立法獲得泰國國王的認可,隨後會刊登在皇家憲報上,並於刊登後 120 天正式生效。泰國司法部法務辦公室(Office of the Judiciary)確認同性伴侶可從 2025 年 1 月 23 日起合法註冊結婚。《婚姻平等法》承認所有性別人士之間的同居和家庭關係,並賦予他們等同於傳統上賦予異性伴侶的平等權利、義務和家庭地位。 一連兩篇的文章將對泰國和香港的相關發展進行比較、分析,並闡述 LGBTQ+ 權利在兩地的發展軌跡、所取得的突破性進展,以及持續存在的法律挑戰。 泰國《婚姻平等法》修訂了《民事和商業法典法》,以「個人」和「配偶」等包容性詞彙取代「男性」、「女性」、「丈夫」和「妻子」等包含特定性別的用詞。這項關鍵性的調整將婚姻制度重新定義為性別中立,讓同性伴侶亦能受惠於其附帶的婚姻權利與責任,例如: 共同財產權:確保同性配偶之間公平分割和擁有婚姻存續期間獲得的資產。 配偶撫養權:賦予同性配偶在分居或離婚時要求經濟撫養的權利。 繼承權福利:賦予同性配偶繼承權,加強法律對同性婚姻的認可。 可是,若要確保同性伴侶能充分行使其權利,全面地享有與異性伴侶相同的法律保障,泰國仍需要進一步在民事登記、移民、就業、醫療保健和教育服務等方面修訂立法,例如:..The post LGBTQ+權利的新時代:泰國與香港發展同性婚姻之路(上) appeared first on 經濟一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