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加強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措施,包括減少個人用戶可登記電話儲值卡的數量上限至每間電訊商3張、訂立新罪行打擊3類不當使用已登記的電話智能卡的行為。 商經局及保安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表示,為了減低不法之徒利用電話儲值卡進行非法行為,建議將個人用戶可登記電話儲值卡的數量上限,由現時每人可向每間電訊商最多登記10 張,大幅減少至每人於每間電訊商最多可登記3張,期望有助減少電話儲值卡被濫用,同時對大多數用戶不會構成重大影響。 通訊辦發現有人在市面或透過社交平台兜售預先登記個人電話儲值卡等可能涉及欺詐的行為,因此建議訂立新罪行,將在沒有合法權限或沒有合理辯解下,不當使用他人登記的電話智能卡行為刑事化。 有關的新罪行包括提供或唆使提供個人資料用作登記他人的電話智能卡、買賣或租借已登記的電話智能卡、管有以他人資料作登記的電話智能卡,以及建議除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否則管有10 張以上已以他人資料作登記的電話智能卡,將會被推定為有意圖使用該等電話智能卡犯罪或協助犯罪。 當局表示,會繼續打擊電話騙案,並參考立法會的意見,積極籌備修訂《規例》,期望明年向立法會提交相關法例修訂建議以供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