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學生涉播國歌時背向球場草地侮辱國歌罪成 再索取社服令報吿 押後8.27判刑
一名19歲男子於2024年6月6日,在香港大球場的港隊對伊朗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事,奏唱國歌期間,涉全程背向球場沒站立,被警方當場拘捕,遭落案起訴「侮辱國歌罪」。早前被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林子康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原定星期三(8月13日)判刑,辯方希望再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吿,裁判官將案押後至8月27日再判刑。 辯方由大律師關文渭、梁麗幗代表。控方則由高級檢控官李庭偉及檢控官楊澄代表。 辯方代表大律師關文渭指,被告雖就讀中文大學政治學系,但並不熱衷於政治,反而興趣是環保,家人亦不相信他有政治概念及立場。關又稱,被告的背景報告罕有正面,希望可再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相信亦同樣正面,指被告除了是一名學生,亦是辯論隊成員、環保倡議者。 裁判官林子康指,在閱畢被告的背景報告及求情信後,現階段傾向進一步的其他選項,如社會服務令。但林官亦稱,背景報吿寫法模糊,他關注被告是否有真誠悔意。被告明白行為是不尊重,但沒意圖侮辱國歌,但與法庭裁斷有矛盾。 關解釋,被告的行為是出於一時衝動,沒特別原因,歸咎於愚蠢,天真,衝動,但沒意圖侮辱。林官則稱,有否立場與有沒有意圖侮辱國歌並沒直接衝突。 關強調,被告肯定有悔意,明白他的行為可令人覺得他侮辱國歌,但他當時並沒意圖侮辱國歌。是次事件教了被告國家國旗國徽的重要性,當時他不知道其行為會被構成侮辱,但他認同是不尊重,亦對不尊重國歌感後悔。 關續指,被告重犯機會接近零,定罪對於其他人而言已經有阻嚇性。希望可以讓他透過服務社會撫平他曾犯過的罪。 林官聽畢後表示,會為被告再索取感化報告及社會服務令,案件押後至8月27日再判刑。被告續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劉本晞(19 歲,學生),被控於2024年6月6日,在香港跑馬地東院道 55號香港大球場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 案件編號:ESCC3030/2024